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联合执法彰显威力
本报讯 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作出判决,朱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没收非法所得57.5万元,并处罚款20万元。王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款5万元。
2012年2月,朱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新建汽车驾驶培训场并出租给王某某使用。新区国土分局先后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国土资源违法后果预告告知函》,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当事人我行我素。经申请市局鉴定后,这一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自2009年镇江新区建立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以来,严肃查处了一系列国土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先后对10人次追究刑事责任,有力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维护了新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刘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