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正在争创“全省示范”称号的京口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接受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组的考核评估。近年来,该院致力于办案实体建设,调处机制创新,服务方式转变,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该院已连续三年被评为市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京口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成立于2010年5月,有专职办案人员8人。今年该区投入80万元用于仲裁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总面积达500多平方米,拥有专用咨询立案窗口、两个仲裁庭、两个调解庭的办公办案场所。同时,积极落实人员编制到位,切实做到“工作有经费、调解有人员、办案有场所”。
本着“减少诉累,降低成本,方便群众”的原则,京口仲裁创新三项调解制度,多渠道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委托调解制度,对区属企业发生的各类争议案件,仲裁委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企业劳调委先行调解,尽量做到矛盾不上交。移送调解制度,对反映至区仲裁委的争议,或当地已介入处理的争议,仲裁委移送当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区仲裁委受理。邀请调解制度,对涉及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复杂争议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邀请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调解员共同调解,从而杜绝裁审不一的现象。“通过邀请法官一起做工作,统一了裁审标准,避免调解后当事人又起诉到法院。”京口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葛飞说。
前不久,某劳务公司陆续有职工来到京口仲裁院,称单位要关门,却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该院领导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主动上门,在宣传国家劳动政策的同时,与单位共同想办法解决。几轮磋商后,单位终于同意调解方案,160多名职工也愿意调解了结。随后,京口仲裁院请来司法局相关人员、法院法官共同参与案件调处,经努力,160多名职工与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并现场领取经济补偿金共计51万元。借助邀请调解制度,一起对抗激烈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最终得以成功调解。
京口仲裁还在办案实践中摸索出了冷处理调解法、心理疏导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求同存异调解法、案例启示调解法等“调解十法”,根据案件的特点、复杂程度、社会影响,以及当事人的情绪和态度等加以灵活应用,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调解效果。此外,该院还总结出“四心”工作法,通过热心接待、耐心听诉、真心释疑和实心促和,解决处理好矛盾纠纷。
一系列得力举措,推动京口仲裁维权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今年以来,京口仲裁院正式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3件,涉及劳动者561人,审结177件,结案率96.7%,比上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全面消除超期结案情况。调解结案175件,调撤(调解后撤案)率达95.6%,比上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未出现一裁终局案件被撤销情形。
(王伟军 华舒仪 方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