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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服务拆迁安置户“好上加好”
采取前移服务、个案解难等举措

发布时间:2013-09-16 08:2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量拆迁安置房也陆续交付。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回迁安置房同样需要办理房屋登记。但与普通商品房不同的是,除了受法律法规等规范之外,回迁安置房还受到一些地方性政策的约束,同时涉及拆迁、规划、用地等多个部门,时间跨度长、个性难题多。

        从“以人为本”角度出发,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对回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服务,采取前移服务、个案解难等举措,得到回迁安置户广泛赞誉:“他们的服务是好上加好”。

        前移服务

        拆迁户房产证办理不再难

        今年5月18日下午,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的10多名工作人员走进玫瑰苑,开展房产证办理前移服务,为朱杨胜等400多户拆迁安置户现场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用朱杨胜等居民的话说: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自2009年被拆迁安置以来,经4年等候,终于可以领取到房产证了。朱杨胜告诉记者,他原住李家山一区22幢101室,2009年被拆迁。虽然去年3月就已住进了玫瑰苑,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

        红星置业总经理助理朱涛涛说,这些拆迁安置户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主要原因是拆迁安置户办理房产证之前的各种手续要比普通商品房复杂得多。所以一直到现在,发票、初始登记证、维修基金收据等各种手续才办齐。

        “带上身份证、拆迁协议、婚姻证明等材料,在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地税窗口办理完纳税(或减免税)手续后就能办理房产证了。”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审核科科长姚亮一边细心地指导朱杨胜准备相应材料,一边告诉他,在5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房产证。

        除了为回迁户开展前移服务,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还为企业送服务上门。6月14日,房产登记中心10多名工作人员来到中冶蓝湾小区开展服务,现场指导开发企业网上楼盘备案,如何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如何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等相关事宜。

        个案解难

        尊重事实依法服务群众

        日前,家住凤凰家园的市民王先生遇到了“难题”——2008年,他家老房子拆迁的时候,户主的名字填写的是他的父亲;在今年初回迁安置的时候,他的父亲去世了,因而不能申请房屋登记。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属于原房主继承人,只能凭继承公证书办理房产登记。而他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但公证处说他没有权属依据,不能办理公证。“不知道到哪找谁能办理房产登记了。”

        无法可想的王先生找到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希望能够得到帮助。姚亮告诉记者,按有关规定,像王先生这种情况需提供公证书等材料作为登记申请依据。本着“尊重事实、依法遵规、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原则,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积极与建设、安置、公证、地税等部门沟通协调,为他办理了房产登记。

        据了解,目前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共为2300多回迁安置房办理了房产登记。(王兵 余宽平)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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