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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开发区检察院获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

发布时间:2013-09-12 08:4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天从开发区检察院获悉,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组织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中,该院成功当选。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先进集体”评选,是为激励社会各界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开展的一项专业评选。本次评选,全国仅评出60个先进集体,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总共3000余个检察院中,也仅我市开发区检察院一家当选。江苏省各系统也只有三家单位入围。

        开发区检察院作为我市唯一承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职能的基层检察院,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同时,还坚持加强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宣传载体和工作网络,先后建成中国(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新区分中心、科技新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并配套建成全省首个“专利门诊”,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业问题研究,研判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特点和规律,零距离为企业申报知识产权和日常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咨询和对策建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和江苏省检察院徐安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周洋 胡四荣)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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