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增挂镇江市版权局牌子。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著作权即版权”。镇江市版权局将在江苏省版权局的指导和镇江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著作权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指导著作权保护,调解著作权纠纷,监管著作权登记和使用。(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