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今天(9月2日)下午,镇江市物价局举行市区(含镇江新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围绕两个初定方案,以及准备建立的燃料价格与出租车运价间联动机制,出租车经营企业、司机、消费者及消委会、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代表22人与会听证,分析议论,共商发展良策。
车用天然气预期上涨0.5元/是运价调整主因
据统计,目前,镇江市区共有出租车1323辆,出租车公司9家,个体经营户54户,从业人员2917人。其中,使用双燃料车辆1315量,占总数99%。出租车燃料成本上升的预期是此次出租车运价拟调整的主要原因。目前,镇江市车用天然气价格为4元/立方米。今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将天然气门站价格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其中存量气价上涨0.4元/立方米,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与燃料油、液化石油气(权重分别为60%和40%)等可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我省价格为3.3元/立方米,涨幅在50%以上。存量气价格分布调整,力争“十二五”末调整到位。据初步测算,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将上调0.5元/立方米,即达到4.5元/立方米。此外,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向物价部门提起的建议中,其他营运成本也在增加。镇江市区已有8年多时间未就这些成本变化调整起步价。
两套拟调整方案,一次打车最少多付一元
在听证会召开前,镇江市物价部门便公布了两套调价方案。方案一,仅上调起步价1元,方案二,在上调起步价元的基础上,上调运价。具体方案如下:方案一:起步价由8元/3公里调整为9元/3公里,新区出租车起步价由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方案二:起步价由8元/3公里调整为9元/3公里,车公里运价由现行3-4公里1.8元/公里、4公里以上2.7元/公里调整为3公里以上2.7元/公里(含空驶费)。新区出租车起步价由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车公里运价由现行2-4公里1.8元/公里、4公里以上2.7元/公里,调整为2-3公里1.8元/公里,3公里以上2.7元/公里(含空驶费)。那么,两套方案若果实施,对出租车司机和乘客有什么影响?据市物价部门测算。对于司机,按照起步价上调1元,气价上涨0.5元/立方米测算,单车年营运收入增长14448元,燃料成本上升6154.5元,单车增收8293.5元。对于乘客而言,方案一,单次打车增加1元;方案二,单次打车增加支出1-2元。经市物价局成本监审,2012年镇江出租车平均营收为214505元(不含当时所执行的1元燃油附加费,目前已取消),燃油补贴13710元,合计收入228215元;成本支出(含车辆购置、保险、修理费、燃气改装费、车辆检验、燃料等)115738元,单车平均年收入112477元。据统计,目前,我市出租车平均每车有驾驶员2.2名,出租车一驾二驾收入分配比例不同,二驾甚至三驾的收入偏低。
听证现场多数表示理解但希望多管齐下
听证会上,经营者代表、镇江奔马出租车司机赵俊首先发言,大倒从业苦水,恳请听证代表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听证过程,多数代表对出租车司机经营状况和上调营运价诉求表示理解。同时,大家纷纷呼唤更多部门关心这个群体。金山网知名网友、黄丝带公益社负责人吴锦平也是听证代表之一。“年均收入11万多,看上去不少,可要两个人甚至三个人分,算上其他行业从业者有缴纳保险、公积金等,每个司机并不多。”作为出租车行业行风监督员,吴锦平表示,非常理解出租车司机的诉求。同时,他认为改善司机状况不能只靠运价上涨,把负担推给消费者,而应该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来。金山网市民记者杨正春也是听证代表之一,他认为燃料成本上涨等问题并非消费者造成的,不应该全部由消费者来埋单。他建议能否由政府、出租车司机、消费者共同承担。镇江市消委会代表陈红生认为,对比周边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出租车起步价水平,目前的镇江出租车起步价基本是合理的。如果上调,可能会使得部分市民转而选择其他出行方式,反而会影响出租车司机收入。据此次听证会主持人、市物价局副局长田先华表示,出租车经营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完善调整运价结构,既要维护行业稳定,也要保护市民利益。他表示,作为物价主管部门,市物价局将充分吸纳各位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听证报告,提交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形成最终方案。(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姚秀峰 记者 许益明)
又讯 在市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上,与会代表还就《出租汽车燃料附加动态调整机制方案》做了讨论。鉴于目前市区出租车使用燃料品种的实际情况,代表们大多表示认可。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表示,该方案也将进一步完善,提交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形成最终方案。(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姚秀峰 记者 许益明)
附方案内容:
根据市区出租汽车使用燃料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车用天然气与成品油价格变动因素,建立燃料价格与出租汽车运价之间的联动机制。具体方法:
1.联动基准点:以调整后的出租汽车起步价、车用天然气4.26元/方、93#国IV汽油7.65元/升作为联动基准点。
2.联动方式:以基准点为基础,车用天然气与93#国IV汽油价格权重分别为90%、10%测算,当燃料价格综合上涨0.59元时,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当燃料综合涨幅较基准点累计上涨1.77元时,再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燃料附加费随价格的涨跌作同向调整。
3.联动周期:燃料附加费调整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当燃料平均价格高于或低于启动点,且距上次燃料附加费调整时间达3个月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政府同意后执行,加收或取消燃料附加费最短执行时间为3个月。
4.新区同步实施。联动机制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