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在很多消费者心目中,淘宝网购物比其他购物网站正规保险。近日,我市一名消费者在淘宝网上花380元购买一款数码相机,谁知到手的竟是“玩具”。
唐先生在淘宝网上一家名为“淘宝数码T商城”的店铺内看中了一款佳能卡片数码相机,只要380元。实在是便宜。于是,唐先生下了订单,并通过支付宝付了全款。
很快,“淘宝数码T商城”商铺的老板主动跟他联系上,称已收到订单,但“在操作时,不小心将支付宝付账错点成了货到付款,由快递公司送货并收账”。该商家和唐先生商量,能否将错就错,关闭已经发送的订单,收回支付宝的钱,改成货到付款。急于想得到相机的唐先生便按着商家的说法操作了。
两天后,送货员将包裹送达。唐先生回忆:“送货员很匆忙,急于让我签字、收货、付款,我想查验货物后再签字,可对方说,‘淘宝这样的大网站你还信不过吗’,情急之下,我没验货就签字付款了。”
打开包裹后,唐先生傻了眼。虽然包装与正品无异,里面装的却是一只造型可笑的塑料相机。这款“相机”机身上有一个不知名的标志,显然不是佳能,还是胶片相机的造型,但无法操作。包裹内还有一只有佳能标志的相机套、SD存储卡以及U盘。唐先生试用后发现,统统是假货——SD存储卡接口处应该有的黄铜,用指甲轻轻一划,就露出了塑料底子;U盘插到电脑上则毫无动静。
市消协工作人员近日登陆淘宝网上的该店铺发现,其注册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其在店内标明“全国联保,15天包退货,3年保修”。在网上取证后,市消协工作人员与淘宝网客服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有淘宝商家利用淘宝公信力诈骗。
然而,市消协工作人员联系了多名客服,他们几乎口径一致:“根据消协和消费者提供的订单编号看,该订单是关闭的,也就是没有最终交易,从这个事实看,我们不认为商家涉嫌实施了诈骗,也没有在淘宝交易。”两天后,商家删除了店铺展示的照片等信息。
淘宝网有没有尽到相关的责任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市消协认为,淘宝网起码有责任配合解决纠纷。同时,根据《消法》和其他法规,淘宝网在这件事上应负有一定责任。
随后,市消协通过与负责收款和送货的顺丰快递公司协调,将快递公司代收、还没有交付商家的货款归还消费者,消费者将货物返还快递公司。不过,快递公司扣除了41元运费等费用。对此,唐先生表示满意。1天后,“淘宝数码T商城”从淘宝网上消失。
(朱旭海 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