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韩氏兄弟制售假冒品牌润滑油案告破
涉案总额达3000余万元 涉嫌假冒品牌润滑油约500吨
金山网讯 今天(8月29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办的案情通报会上获悉,今年3月,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线索获悉,自2008年以来,安徽省六安籍犯罪嫌疑人韩氏兄弟从广东、山东等地非法购买假冒的“长城”、“美孚”等品牌润滑油的标识、包装桶及废机油、催化剂等物,在镇江市丹徒区某厂房内进行配比、包装、制作假冒的“长城”、“美孚”等品润滑油,然后销往江苏、山东、上海等地,年销售金额特别巨大,初步查证各地涉案总额达3000余万元,涉嫌假冒品牌润滑油约500吨,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3.27”专案组成立
该线索引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情报分析研判会,组织开展前期初查,一致认为,韩氏四兄弟均为安徽外地人,能在镇江租房落脚集伙从事制作假冒市场专业品牌润滑油活动并进行销售获利,不能看似简单的制售假冒品牌活动,要从切实维护广大汽车车主的利益出发,紧紧结合公安部正在开展的打假专项活动,精心组织侦查力量,彻底捣毁韩氏四兄弟制售假产业链条。
根据市公安局领导指示,3月27日,经侦支队专门成立了专案组——“3.27”专案组,正式对韩氏兄弟假冒注册商标一案立案侦查,支队长高建新任组长。
涉及范围广 涉案金额多
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一条牵涉多省、市跨地域的制售假冒润滑油的产、供、销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相关涉案人也逐渐纳入专案组的视线:湖北省钟祥籍人邓某(男,59岁,暂住上海市松江区,上海某润滑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12年以来,邓多次从韩氏兄弟处购买假冒的“美孚”、“长城”等品牌牌润滑油,涉案金额60万余元。广东省广州籍人陈某(男),自2011年以来,多次向韩氏兄弟销售假冒“长城”、“美孚”牌润滑油的包装桶、贴标及假防伪标识,涉案金额达50万余元。广东省中山籍人朱某(男),自2010年以来,韩氏兄弟多次向朱购买“长城”、“美孚”牌润滑油包装桶、假防伪标识,涉案金额达80万元。山东省淄博籍人王某(男),自2012年以来,韩氏兄弟多次向该王某购买废机油专用催化剂用于制假,涉案金额17万余元。山东省滨州某润滑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男),自2012年以来,多次从韩氏兄弟处购买假冒的“长城”牌润滑油,涉案金额30万余元。
经专案组民警侦查发现,韩氏兄弟等人的犯罪行为涉及山东、广东、上海等省份及地市,专案组派员奔赴各地开展侦查,通过大量的外查内调,掌握了各地的涉案线索。根据公安部“深挖犯罪源头、摧毁犯罪网络、严惩骨干分子、防止死灰复燃”的要求,力求战果最大化,确保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能达到端窝点、捣网络、断链条的良好社会效果,经侦支队经上报呈请省厅经侦总队和公安部,并将各地的涉案线索一并上报,请求批准对“3.27假冒注册商标案”发起破案集群战役。公安部于6月6日核发了对韩氏兄弟假冒注册商标案开展深度经营的通知。在公安部的指挥协调下,涉案各地警方也立即开展了相关调查证工作,等待公安部的统一收网指令。
统一收网 一网打尽
6月20日,公安部下发对韩氏兄弟等人假冒注册商标一案统一收网命令。接到收网指令后,为将韩氏兄弟制售假发源地团伙一网打尽,确保无一漏网,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支队“3.27”专案组进行了精心部署,市局分管副局长亲任总指挥,下分6个抓捕组分头行动,于当日下午统一对韩氏兄弟等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
晚上12点之前,韩氏兄弟及相关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丹徒的制假窝点以及扬中、句容等地被抓获。经初步查证:犯罪嫌疑人韩氏兄弟为非法牟利,未办理任何经营手续,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租用丹徒区某厂房,自建和购买存储、加工、灌装、封口等生产设备和仪器并从南京、江阴、张家港以及广东等地私自购买散装原油、添加剂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非法购买“长城”、“美孚”、“壳牌”等品牌润滑油注册商标标识、防伪码和包装桶材料,纠集韩氏其他兄弟等人,以“个体作坊”形式大肆进行家族性生产灌装假冒“长城”、“美孚”、“壳牌”和“昆仑“等系列注册商标品牌润滑油并各自进行销售获利,涉案总金额500多万元。
7月26日,犯罪嫌疑人韩氏兄弟及其妹妹4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另4名对象被取保候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一看二摸三闻”
经侦支队专门走访了中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据中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的技术专家介绍,车主如使用上述假冒的品牌润滑油,对发动机的损害非常大,容易造成发动机拉缸、烧瓦,缩短发动机使用寿命,严重时会突发故障,危及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同时,他还提醒广大的车主注意识别,做到“一看二摸三闻”。品牌润滑油油盖是一次性的,盖口有封口锡纸,锡纸上有厂家特殊标志。油品色泽透明,无杂质、悬浮物,流动性好。手模时有拉丝现象。闻时没有异味或刺鼻感。
(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张杰 潘东方 江东波 记者 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