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下发整治工作方案
昨日,市政府办专门下发《关于镇江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市政府决定在2013年底与苏南各市同步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本市城市建成区和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
根据方案,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既要无条件做好省里的“规定动作”,完成“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也就是对城郊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等9类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三类突出问题进行规范管理;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同时还要结合我市实际,做好“自选动作”。会上还印发了201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排出整治项目清单133项、三辖市上报项目138项。
依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实际,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使镇江市以及丹阳、句容、扬中三辖市城市建成区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力争全部达到一星级标准。今年底前,学府路、南门大街北段达到“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香江花城、平昌新城达到“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标准,市、辖市建成运行数字化城管平台比例100%。
(记者 陈志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