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眼见“熟人”与他人发生争吵,自己前去“插一杠子”,打伤他人,其结果不仅耽误被害人参加中考,自己也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领刑8个月。
去年6月14日晚,初三学生王某与李某在某网吧门口因为手机问题发生矛盾,恰巧被路过此地的张强看到。因为李某与张强认识,于是李某便对张强谎称自己被王某殴打。
张强闻听此话,先脚踹王某,后又持皮带、砖头等物在网吧附近追打王某,致王某头部、面部等处受伤并住院治疗,未能参加第二天进行的中考。今年2月,张强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句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为逞强斗狠,持械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张强案发后积极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王某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于是依法判处张强有期徒刑8个月。(文中人物为化名)(刘光亮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