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一男子醉酒开车被判拘役3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18 09:5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撞上前方一辆轿车的尾部。近日,一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今年5月8日晚6时许,小强开车到朋友家聚会。席间,小强一人就喝了500克白酒。酒足饭饱后,小强独自驾驶轿车回家。轿车沿新区兴港路由西向东驶至大港商贸广场附近时,因酒精发作,轿车撞到同向行驶的另一轿车的尾部。镇江新区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小强有酒驾的嫌疑,随即对其抽取血样进行检测,发现小强血液中乙醇浓度为334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

        小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警方依法对小强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随后,小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方提起公诉。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处小强拘役3个月。

        (赵竹生 许宏林 胡四荣)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