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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房产登记中心启用指纹录入
保护共有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8-18 09:2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保护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在采集身份证等信息之外,今年起,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正式启用指纹录入技术,在业主自愿的前提下采集业主指纹信息。昨日,记者从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已有100多位业主留下了指纹信息。

        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档案与信息管理科负责人王海说,有共有权人的房产在交易中,需要对共有权人身份等进行审查,但在正常人的辨识能力所限的情况下,有时对申请人的真实性很难做到准确无误的判断,如果来的“共有人”与真正的共有人身份证上照片“很像”,就有可能蒙混过关,特别是当事人在违背共有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形成交易而进行登记,就侵犯了共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权利人巨大的财产损失。

        为防止这种侵权行为发生,新版房产登记管理系统试运行后,在自动采集身份证等信息的同时,增加了在业主自愿的前提下采集指纹信息的功能。采集指纹为右手食指指纹,为防止存在指纹磨损、毁伤等情况,还可以采集指定的业主其他指纹信息。王海告诉记者,今年起正式启用指纹采集技术,通过在权利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采集指纹信息,然后在处分房产时比对权利人指纹信息,来确认申请人的真实性,防止冒名顶替的情况发生,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王兵 余宽平)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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