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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出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3-08-15 09:1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了促进新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日前,镇江新区出台了《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据介绍,截至目前,新区已交付拆迁安置房达37646套,380万平方米,在建安置房22863套,305.61万平方米。如何让进入安置小区的农民变居民,改变原有生产生活方式,让他们在新家安居乐业?早在2010年,新区率全市之先在大港街道实施了“211”工程,建立物业管理“两站一中心一平台”,即:在街道设立物业设施应急维修服务站、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11年随着平昌新城的交付,新区再次勇敢探索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改变原来单纯的小区商业物业管理模式,采取了地方政府介入和小区物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了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二合一。

        新区在2011年拆迁安置房物业管理模式探索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镇江新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地方政府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原有物业补贴方案。该物业补贴将主要用于弥补物业企业管理经费不足及小区改造的地方财政投入。《办法》重点围绕地方政府以及物业企业收费率、群众满意度以及小区改造地方财政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及物业小区管理企业的责任,政企合力共同做好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按照《办法》要求,2014年新区将对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小区进行首次考核。考核合格的小区,新区财政将按照多层150元/套·年、高层200元/套·年的标准补贴,考核获得优秀的小区还将另外获得奖励资金,对考核不合格的小区将取消补贴,并对所在地方政府进行惩罚。考核结果也采取公开的方式,在新区门户网站及《新区风采》中公示。(肖爱华 蔡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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