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只因家庭琐事,儿媳妇郑某竟对婆婆动起了手。事发后,为躲避警方处罚,郑某跑到外面打工一直不敢回家。因为情节严重,等待她的,将是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等重罚。
据年近七旬的被打老人王老太介绍,1995年,26岁的郑某经人介绍从苏北嫁入了谷阳镇的王家。郑某与王老太儿子做小本生意,日夜辛苦,但收入微薄。随着王老太夫妇俩年纪增大,体弱多病需要照料,为生活所累的郑某脾气也日渐暴躁,常为一些琐事与婆婆争吵。而郑某丈夫天生内向,对郑某的所作所为不敢多语。派出所社区民警与谷阳镇妇联、村委会干部多次上门对郑某进行法治教育,但收效甚微。
7月20日中午,郑某来到王老太房间,称王老太总是在村上说自己被儿媳打,影响她的声誉。身材高大的郑某一把将王老太摔倒在地并骑在她身上拳打脚踢。一旁王老太的老伴苦劝不住,无奈之下只得拨打110求助。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但见王老太满脸是血,手臂、大腿等处多处淤青并有伤痕。7月31日,经法医鉴定,王老太构成轻微伤。事发当天,郑某被传唤至派出所审查后,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回家之后没两天,称到内蒙古打工便离家再没有音信了。
8月9日上午,因违法嫌疑人郑某离家打工无法履行告知义务,警方遂到郑某家进行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郑某殴打已满60周岁的老人,属加重情节,除被拘留外,还将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