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企业标识(LOGO)设计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的企业形象,实施企业品牌战略,丰富企业文化内涵,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公开向社会征集企业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于2001年3月经扬中市人民政府授权成立,公司主要从事土地一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物资经营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等方面的业务。公司下辖11个部室,拥有15个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15个直属企业。至2012年底,公司注册资本达10亿元,总资产达到247亿元,净资产达到151亿元。2012年,公司实现合并主营业务收入13亿元,合并报表净利润3亿元。
公司在走过十年的发展历程后,开始按照集团化发展战略、市场化融资战略、多元化投资建设战略的要求,在充分履行融资投资、市政建设、资产管理等职能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经营触角延伸到置地置业、现代渔业、新市镇、园林花木、公交运输等众多领域。12年来,公司累计筹措资金67亿元,投资建设工程项目48个,完成土地整理和收储4000余亩,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中坚、骨干作用,为提升扬中城市形象、打造水上花园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12年的拼搏和历练,扬中城投已从单一的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为土地一级开发的经营主体、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主体、 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主体、政府项目的投资主体,公司主营业务更加清晰,内控机制逐步健全,资产结构不断优化,融资能力和信用等级稳步提高,公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已成为本地区实力最强、功能最全、信誉最好的投资公司。
二、标识(LOGO)设计要求:
1、适合——标识要求形象生动,能深刻诠释扬中城投“与你同行”的内涵和“集团化运营、市场化融资、多元化投资建设“三大核心战略,能够紧密结合扬中城投实际,突出城投特色,向公众传达出扬中城投作为扬中市最大融资平台为建设“最美扬中”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的不懈努力。
2、易记——个性鲜明易于记忆,体现扬中城投文化,高度概括城投公司企业品牌内涵和特点,主题突出、鲜明生动、蕴涵深刻、寓意贴切。
3、简约——简洁明快,既深刻又通俗,符合扬中城投的发展要求,又具有现代化、国际化的审美观和一定的艺术品位。
4、易用——简约而不失品味,易于在各种公共场合、建筑物等场所展示、宣传悬挂以及在纪念品、印刷品上使用。
三、标识(LOGO)设计内容及VI应用内容
1、标识设计内容:标识及标识创建说明、标识反白效果图、标识方格坐标制图、标识特定色彩效果展示、标识预留空间与最小比例限定
2、色彩系统:企业标准色、辅助色系列、背景色使用规定、色彩搭配组合专用表VI视觉系统内容列表
3、基本系统开发:标识制作、中英文标准字建立(中文全称: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中文简称:扬中城投,英文全称:Yangzhong City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英文简称:Yangzhong City Investment Corporation)、系统色彩建立、基本编排组合(LOGO图形、LOGO图形与中文组合、LOGO图形与英文组合、LOGO图形与中英文组合)
4、简单VI设计:名片、信纸、信封、纸袋、T恤、工作证、便签纸、纸杯、办公室科室牌、礼品、手提袋、帽子、工作服、讲台、桌牌、工程帽等
四、征集范围:
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投稿。
五、征集时间:
7月20日至8月20日。
六、评选及奖励:
1、评选方式
首先本公司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标识评审小组,对所征集到的稿件进行初步评审,选出质量较好的作品进入复审环节(不超过五个)。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复审,由全体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最终中标作品。
2、奖励标准
每个进入复审环节的作品,由本公司给予5000元的奖励。最终中标者,由本公司与作者签订合同,并支付30000元的标识创作费用。
七、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以电子、纸质两种形式递交,并请标注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电子版稿件请电邮至邮箱yzctbgs@163.com, 以“标识征集”为统一主题。纸质版稿件一律用A4彩色稿(手工或电脑彩绘皆可),信封标注“标识征集”,邮寄至:江苏省扬中市三茅镇环城东路989号城投办公室收 邮编:212200
欢迎各位投稿人到城投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约谈公司相关领导,收集第一手资料。联系人:张小强,联系电话:0511-88356683
八、特别声明:
1、参与应征的作品必须属于原创、未发表的作品,不得抄袭,不得侵犯别人的著作权。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没有许可任何人或组织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应征作品。否则,城投公司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由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以及给城投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2、设计图稿须有相应的文字对设计思路、图形意义加以详细解释,如只有标识没有文字解释的设计图稿将做废稿处理,不列入征集评选活动。
3、设计方案(含进入复审环节的作品)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著作权归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所有,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拥有修改、使用以及各种形式的出版和展示权。
4、投稿人有义务根据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完善,最终完成设计工作。
5、所有投稿人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联系方式,如参与人员资料填写不详实,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主办方评选、颁奖使用,不得外泄。
6、投稿人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声明内容的规定。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是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
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