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六旬张老太为改善女儿理发店的生意状况,竟容留他人卖淫。昨天,丹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张某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张老太的女儿在丹阳郊区开了一家理发店,见女儿整日为生意不好心烦,张老太想帮帮女儿。一天,有2名妇女到店里打听是否需要人“敲大背”,张老太明白“敲大背”是想在店里从事卖淫活动,而她之前也听说有的理发店容留卖淫从中抽成,挣钱又快又多,也就同意了两人的要求,并商量如何从中抽成。最后,张老太因被他人举报而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