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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被“吐嘈”润州交巡警详释“违停执法”

发布时间:2013-08-05 17:4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一则“吐嘈润州交警大队交警执法不规范,影响交警形象”的网帖在本地论坛引起热议。网友控诉自己临时停车不到3分钟就被执法交巡警兰警官贴了罚单,并不断质疑润州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拒出示相关证件是否有损警察形象?

 为此,记者联系到交巡警润州支队副大队长王伟华,王队长表示已经获知此事,也询问过当天的执法人员,事实存在着一些分歧,当时兰警官已经跨上摩托车离开现场,当事人才从店里追出来在后面喊着,要求出示证件,而在此执法过程中,兰警官跟驾驶员是没有接触的,无需驾驶员出示行驶证的非现场执法,当到达迎江桥头,当事人又遇执法兰警官,立即迎上拦下,要求其出示证件。随后,兰警官出示了证件,当事人却上前抢,“是这样一个事实,跟网帖中当事人的描述有些出入。”王队长说,“我们也会在该网帖中做出一个官方回应”。 

 随即,记者追问了王队长关于交巡警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举措是否有根据等相关问题,王队长也耐心地一一做了答复。

 一、执法过程中是否需要出示证件

 交巡警在执法的过程中是否无需出示证件?

 王队答: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我们的人民警察的警服、警衔警服标志,都属于执法的凭证,身着制服执行公务的时候可以不主动出示证件,如果在执法过程中,虽然穿着执法警服,群众仍要求出示警官证的话,还需出示警官证。

   

 二、临时停车的界定条件是车内是否有人

 有网友质疑:虽然停在路边,但不影响通行,再说也没有停车位。而且人只是离开一、二分钟,完全是可控的时间。

 王队答:将车停放在这个位置的时间并不长,应该属于临时停车,因此不应该被处罚。由于临时停车的按时间界定实施起来比较困难,故临时停车的界定条件按照车内是否有人来决断。

 只要有驾驶人在车上或者在车边上,我们都是给当事人以教育警告,要求其立即开离现场,如果当事人拒绝离开现场的话,我们会对他进行相应的处罚,一般是200元处罚;如遇到驾驶员在车上睡觉,执法人员没注意的话,只要当事人投诉,会给予消除。若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子没有熄火的情况下,照样开罚单。

 三、停车位为交警依法施划,司机不可擅做决断违规停车

 如何界定违章停车?有什么依据?

 王队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除了公共停车场或者划有停车部位的地方才能停车,如果停在这两个地点以外,都属于违法停车,既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公民必须要遵守。“城市所有的停车位都是公安交通警察根据交通管理法规依法施划的,没有施划的停车位必然有其不合理之处,因此市民不可主观臆断或者是只凭目测就擅自决断和违规停车。”

   

 四、交巡警的工资绩效是否跟帖罚单的多少有直接关系?

 处罚的目的到底是为了提醒车主不要再违规,还是为了罚款? 罚单偷着贴,是不是为了拿提成?

 王队答:交巡警的考核是交通秩序的考核,并不是大家认为的交巡警必须要罚款,而且要罚到一定数额,不是以这个为考核杠杆的。工资考核主要是与秩序考核挂钩的,我们要求每一个在岗民警尽心尽责,发现每一个违法行为都要纠正,就像这次创文明城市一样,3公里之内不能超过几辆车违停,有这个执法标准。

 据记者了解,如上几点注意事项,我市的好多司机都不曾了解。金山网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们:一定要按规行驶,谨慎行驶。(金山网记者 朱浩)

来源:金山网 作者:朱浩  责任编辑: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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