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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司机将被撞者拖行1.3公里
丹阳警方破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时间:2013-07-26 09:3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丹阳市交巡警大队了解到,发生在本月4日的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告破,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在这起案件当中,无证驾驶的司机将被撞的电动车驾驶人拖行了1.3公里。

        案发当晚9点左右,丹阳“110”接到群众报警称,丹界公路新桥和界牌交界处的加油站附近,有人躺在路上,血肉模糊。接警后,丹阳交巡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车尾部有明显撞击痕迹。一名男子血肉模糊,衣服破碎,经120急救诊断,已经死亡。死者和电动车之间,有一条不规则的人体与路面摩擦而形成的血迹,总长约1300米。警方判断这是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随即,处警民警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经走访,一位目击市民称,他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快速行驶的轿车会车后,发现“从轿车底部滚出一个人”。见状后他立即掉头前去追赶那辆轿车,因肇事轿车车速太快,追到丹界公路灯城大街十字路口时,肇事轿车突然右转,随即便消失在夜幕之中。据他反映,肇事轿车为一辆银色三厢轿车。

        经过调查监控,警方发现一辆轿车驶离现场后,经过3个监控点均关闭灯光快速行驶,而且通过的时间比较吻合。结合目击者的反映,警方很快判定这辆轿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经过侦查,警方最终确定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赴孟河镇实施抓捕。在刘某居住地,民警查获了肇事轿车。在民警对其家人政策教育后,刘某日前向警方投案自首。

        刘某交代,事发当晚,他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轿车沿丹界线从后巷回孟河,行至案发地时,因车速过快,注意力不集中,撞上同方向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尾部。

        事故发生后,由于没有驾驶证,刘某关闭灯光驾车逃逸,倒在路面的李某又被刘某驾驶的轿车拖滑了1.3公里后,人与轿车底盘分离掉落,最终死亡。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余长保 张翼)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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