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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送货顺路搭载搭乘人受伤获补偿

发布时间:2013-07-18 09:0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购买装潢材料后搭乘送货车,下车时因手指卡在简易把手内,导致搭乘人手指骨折,为此将店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最终获得补偿款1万元。

        今年5月,马某在李某处购买装潢材料,李某承诺可以免费送货上门。为了便于指路,马某坐上了李某的货车,谁料下车时因手指卡在简易把手内,导致马某手指骨折。马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28000余元。

        李某辩称,自己只是承诺免费送货,是马某坚持要搭乘他的货车,而且马某坐在驾驶室里,而非货舱内。经过承办法官努力,最终,李某考虑到马某受伤的实际情况,同意给予马某1万元作为补偿。

来源:金山网 作者:兴园 古瑾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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