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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买彩票没有中奖先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18 09:0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利用市场运营部经理之职,收取客户业务资金来满足自己的彩票瘾。日前,段某一审被镇江开发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段某是镇江市某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经理,受公司委托收取丁卯沃得购物广场承租商户电费、租金。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间,他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私购收款收据、私刻公司财务专用章等手段,向“都市快餐”等相关商户收取租金、水电费共计758960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购买网络彩票,但他从未中过奖,至案发时被挪用的资金也未能归还。

        案发后,段某向镇江新区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购收款收据、私刻公司财务专用章,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金山网 作者:徐吉梅 吴强 古瑾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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