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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孤儿生活费标准提高到1350元

发布时间:2013-07-17 10:0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从2013年7月起,提高市区孤儿生活费标准,机构养育孤儿由2012年的每人每月1289元提高到1350元,社会散居孤儿由2012年的每人每月890元提高到1000元。

        机构养育的孤儿由市财政全额承担,社会散居孤儿由市、区两级慈善总会按照比例承担,由区慈善总会负责打卡发放。(李正云)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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