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句容市检察院对一男子利用职务之便,移花接木调包货物,私吞金条、金手镯一案提起公诉。
2012年2月20日至3月8日,林顺平、林杏银经过预谋,由被告人林杏银虚构购买人信息先后4次从“好享购物”有限公司订购金条、金手镯,林顺平利用自己是速递公司派送员的身份,在派送货物过程中将上述财物取出,然后以未送达为由将外包装返还速递公司,窃取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0550元。检方认为,林顺平、林杏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被告人林杏银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日前,句容市检察院依法对林顺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