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第18条第2款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条款被广泛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入法。
多久一次算“常”?“看”包括哪些内容?常年在外打拼,没有假期回家看望父母怎么办?面对这些问题,或许不同的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几天来,有关“常回家看看”的话题持续发酵。本报记者 巫悦萌 翟进
■ 热讨论“常回家看看”
工作忙、没假期、回家花费太高……
它们都是回家路上的障碍
现在在兰州工作的镇江人小陈表示,“有一颗想常回家看看的心,但生活总是让人无奈”。3年前,他大学毕业后留在兰州上班,至今只回了4次镇江。他告诉记者,并不是不想回家,真的是没有时间,而且回家成本太高。来回一趟,要花费将近一个月的工资。在单位,他还算“新人”,竞争压力大,请假很容易丢掉饭碗。好在父母十分体谅他,从不催他回来。去年小陈回家,教会父母怎样上网,自此小陈经常与父母对着电脑视频聊天。
网友“建建”则认为,把“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条文,让这个行为变了味。常回家看看并不需要法律的框框条文,靠的是一个“孝”字。乌鸦有反哺之恩,羊羔有跪乳之德。人,更应该有回报之心,父母辛辛苦苦把我们拉扯大。他们老了,愿望并不是很大,不奢求子女一直在身边,只是希望能够经常回家看看。在把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条文的同时,是否能够完善一下其他的法律制度,有很多企业在法定节假日并没有按规定放假,这又该怎么解决?
作为专业人士的市老龄办主任陈正革,研读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他说,该法从原先的6章50条扩展到9章85条,修订幅度很大。但“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只是新法的一个方面。“‘常回家看看’更多的是一种倡导,因为暂时还无法界定多长时间算是‘常’。这更像是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到子女是否尽其所能,在物质上供养老人、在精神上给老人带来慰藉。”
实际上,除了“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以外,新法还有许多重要的看点:比如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为老人节;增加了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规定;而在参与社会发展方面,明确了老年人组织在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的法定地位。新法规定,老年人组织可以监督老年人与赡养人之间签署的赡养协议的履行。
陈正革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设了“社会服务”章节,并且成为新法中字数最多的章节。在他看来,这对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新法要求鼓励扶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这都将有效缓解中高档养老机构床位不足的问题。”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人李正云同样认为,新法的实施对养老机构来说,将是一个大大的利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养护一体的养老机构的建设,这也是新法所鼓励的。”
所谓“养护一体”,是指养老机构申请设立医务室、卫生所等医疗卫生站点,或者与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利用闲置床位转办,或由医疗机构举办新建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内部解决老年人看病的问题,真正解决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 冷思考老年人赡养问题
与父母比邻而居、一个电话,一声问候……
就看你有没有那份孝心
在人们就“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可操作性、有效性以及道德与法的边界等方面的讨论中,我们是不是应当更加关注人口老龄化、老年人赡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等等实际问题?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即迈入老龄化社会。截至去年底,我市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56.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0.8%,已经远高于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实际上,镇江从1986年开始,人口年龄结构就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陈正革说,我市老龄化进程,比全国快13年。“从全国范围来说,2050年以前,人口老龄化都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而镇江的老龄人口,预计在2035年前后会达到峰值。”
家家有老人,我们该如何尽心赡养?市民各有各的做法。
城隍庙东一居民楼407、408两户人家其实是一大家子。407室男主人姓李,夫妻俩带着10岁的儿子生活;408室住着李先生的父母。李先生告诉记者:“孩子出生前,我们与父母住在407。几年前我们也想买处新小区的房子,换换环境。但想到孩子还小,需要老人帮忙照顾接送。恰巧408室原主人卖房子,就买了下来。现在,爸妈就是我们的邻居。说是相互照应,其实还是父母帮我们多一些。”李先生说自己也想追求居住品质,换处好点的房子,但与生活便利、照料孩子相比,好房子就显得次要得多。“如果我们住在离父母很远的小区,既要父母奔波帮忙接送孩子,每次去探望父母还要花时间、花精力,不合算。”李先生表示,等孩子升初中,他们计划着把407、408一起卖掉,然后买一处大点的新房子,仍然与父母住在一起,他们一家三口住两居,老人住一居,私密空间和孝敬父母两不耽误。
20世纪70年代,日本学者曾提出“一碗汤的距离”,这是一种家庭亲和理论。当时,日本的空巢家庭现象十分严重,学者就此现象提倡亲情养老,子女的住处应与老人的住处相距不远。一碗汤的距离,指子女从自己家中给老人住处送去一碗汤,汤送到老人家里还没有变凉——以此来形容亲子间既相对独立,又不失亲密。
有社会心理学家开始研究“汤距”,将其作为衡量亲密距离物理长度的标准;“汤距”还被环境心理学家运用到楼市设计中,将适合年轻人、老年人居住的户型结合到一个小区内。在镇江,这样的“汤距”小区还真有不少。比如大平层,就是倡导与父母同住一间大屋;还有电梯精装小户,也是比较适合老两口居住的户型。
网上最近流传最伤父母心的9句话。“说了你也不懂,别问了”、“我的事情不要你管”、“有事吗?没事,我就挂电话了”……这些也许是子女们气头上或是口头禅冒出来的一句话,有些人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些话其实很伤父母的心。退休在家的孙老先生告诉记者,儿子一家几年前就定居美国加州,每次打电话回来的时候,他和老伴都会变得特别开心。“身为父母,不求孩子做什么,一个电话就会让我们觉得很温暖。”孙老先生说。
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只要老母亲回到老家,她每天必定一个问候电话,哪怕等上半天也要听到老母亲的声音,为的,就是让她总能感受到一分女儿的牵挂。
先从 常回家看看做起
翟进
若没有特殊情况,每个人人生的前20年,谁不是父母倾其所有养大?那么,父母人生的后20年,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照料他们不关心他们不赡养他们?
也许人类繁衍的过程就是“一代还一代”。父母将子女抚养成人,大多数还要继续帮忙带孙辈。因此有人说“父母对子女的债怎么还也还不完”。那么,作为子女的我们,就这样心安理得地继续欠债下去吗?
别再说没时间没假期,别再说工作压力大,别再说一切理由。孝敬父母,天经地义,没有理由。你可以选择经常打打电话,电话费没那么贵;你也可以住得离父母近一些,他们对我们的照料远远超过对我们的需求;你还可以卷起袖子,在父母家为他们烧一顿温热松软的饭菜,让他们好好歇歇……
天下的亲情都长一个模样:让人心生暖暖,让人惬意轻松。而维系、营造亲情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不止“常回家看看”一种:根据你家的实际情况,根据父母的需求,根据种种不为人力所控的客观条件。
一个令人心惊的数据是——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共有空巢老人户(指60岁及以上老人单独居住或只有夫妻二人居住)110744户,占家庭户总数的11.36%。空巢老人总数达17.48万人。我市共有空巢老人17.48万人,占总人口的5.6%,占60岁以上人口的34.53%,即有三分之一的老年人是属于空巢情况。
关爱老人,先从常回家看看做起吧!
京晚微调查
淘宝买“代看望”?差评啊亲!
咚_care:家里真好,即使家里贫穷落后。但是最大的优点是这里的生活节奏缓慢,空气清新,没有大城市里面那高速得让人窒息的节奏。常回家看看,何乐而不为?
林纳森: 谁看都不如自己子女吧!立法的目的是让您“亲自”常回家看看,别把陪伴老人流于形式,你是怎么对待爷爷奶奶的,将来Ta孙子孙女就会怎样对待你。
黄鹤TV: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以来,还不到一周时间,淘宝上已经陆续有店家推出了“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宝贝详情里也贴出了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细则,而宝贝标价从10元-3000元。P.S.宁愿淘宝花这么多钱,也不愿意打个电话问候下父母?差评啊亲!
星星V:当父母老了以后,我们再做什么都帮不上忙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常回去看看,有活干活,没活就陪着他们,牵着他们的手和他们一起说说话。这是我的好友圈原则,做不到的,一辈子不再相见!
肖锋:难以“常回家看看”是养老制度和421家庭结构出了问题,却要一代人来背负、来解决。
岁月失语0477:对于17%的住在城市里、户籍却是农村的很多人来说,其实他们也想好好孝敬,但生存困难的他们大多数时间是用来谋生计的。
法律连接
我们要做的不只是“常回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徐贤礼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