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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啤酒突然爆炸 一女士腿部受伤 


发布时间:2013-07-03 16:3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图片选自网络)

    金山网讯 夏日炎炎,很多人喜欢买上几瓶啤酒消暑。然而,啤酒瓶放在家中存放,可要万分小心。昨日(7月2日)家住金山水城的陈女士就遭遇了一起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意外。

    7月2日上午九点,陈女士正要出门上班,嘣的一声,家中的几瓶雪花啤酒突然爆炸。导致陈女士腿部被酒瓶碎片划伤。“突然响了一下子,把我吓了一跳,我一看腿上流血了才晓得自己受伤了。”

    陈女士打电话给雪花啤酒的销售处,业务员并不理会,态度恶劣,陈女士又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取得了联系。下午,一名钟姓工作人员上门,了解了陈女士的伤势,并道歉,进行了相应的赔偿。由于伤势并不严重,工作人员道歉态度较好,这起啤酒伤人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给您提个醒:

一、根据国家规定,啤酒瓶的使用期限为两年,购买啤酒时应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超过使用年限的瓶装啤酒最好不要买。

二、在购买瓶装啤酒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剧烈摇晃和碰撞。

三、不要购买捆扎啤酒,啤酒的外包装必须用合格的塑料或其他防震、防撞的周转箱。

四、啤酒的储存温度以5℃~25℃为宜,同时要注意避光保存。不要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进行急降温,冷藏储存时不能将啤酒整捆放进冰箱,冷藏温度不能太低。

五、开启瓶盖要用专门的起瓶工具,切忌用牙咬、手拍、筷撬等不正确的方法;啤酒即开即饮,未开启的瓶装啤酒不要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以免爆炸伤人。

六、一旦啤酒瓶发生自爆或因此造成伤害,消费者应尽量保存碎片及现场,并及时通知商家或消委会等部门查看,分析原因,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 颜悦)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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