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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小学生7月1日起放暑假
学校及教师一律不得组织上课、补课

发布时间:2013-06-25 09:0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市教育局召开学期工作会议,明确全市各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1日,新学年9月1日开学。学校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不得在暑假期间安排规定以外的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昨天的会上,市教育局要求,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及教师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更不允许以补课为名借机乱收费;不得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不得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学校不得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中考成绩。市教育局将继续坚持有报必查的联合巡查行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在放假前要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假期中要加大对学校执行“五严”规定的检查力度。要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并组织人员进行随机督查,确保所有中小学不发生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各地各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前,要将施教区范围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坚持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各学校不得跨辖区招生,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不得以办实验班、特长班名义,以文化课成绩等为标准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违规收费。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不得出现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无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同时,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会议还对学校军训等事宜进行了安排。今年各学校组织高中一年级新生军训,原则上安排在8月15日以后,且不得超过10天,军训期间不得上文化课。其他年级学生8月30日(或31日)到校报到注册;教职工8月27日到校上班。

      

来源:金山网 作者:唐守伦 梁和峰 张晓光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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