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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亡故,债主追讨5万元婚内债务
法院判决:属个人债务,对原告诉求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13-06-06 10:5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离婚后前妻刚刚身亡,就有人拿着5万元借条找上门,要求偿还欠款。去年9月,在镇江某器械公司上班的仇先生“摊上大事”了,不仅遇上离奇债务,还被人告上法庭。近日,我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死无对证”的借款纠纷。

        前妻亡故,

        丈夫被人要求“妻债夫还”

        2009年,仇先生的前妻阿凤学会了打麻将,并渐渐上了瘾,经常通宵达旦激战。夫妻俩为此三天两头吵架,原本过得滋润的日子慢慢变得苦涩。

        2011年6月的一天,仇先生要求阿凤将银行的住房贷款“清掉”,阿凤却支支吾吾不见行动。在仇先生逼问之下,阿凤道出了实情:几年中积余的8万多元早已“贡献”给了麻将室。仇先生气不过,翻箱倒柜,又翻出了一沓典当票据,原来家中的金银等贵重财物也已被阿凤当掉了。

        气愤难平的仇先生不顾家人劝阻,在当年11月与阿凤离婚,离婚后没多久,阿凤出车祸离开了人世。

        2012年9月的一天,仇先生家中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自称阿凤债主的冯某。

        冯某拿出借条称,阿凤曾先后两次共向他借款5万元人民币。两次借款都发生在阿凤与仇先生离婚前,并且都是家庭开支,所以应“妻债夫还”。

        仇先生经过验证,发现借条上的文字确是阿凤字迹无疑,但他不认为阿凤借款是为了当时的家庭开支,当即拒绝了还款要求。冯某于是一纸诉状将仇先生告到法院。

        据理力争,

        借款是否个人债务?

        法庭上,原告冯某诉称,被告仇先生和阿凤原来是夫妻,阿凤因归还家庭住房贷款和开小饭店,分两次向他借款5万元。如今阿凤没有归还借款就已死亡,仇先生应负责归还借款。

        仇先生则觉冤枉,他辩称,阿凤即使向冯某借款也与他无关,因为阿凤长期在外赌博,所借5万元根本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即使阿凤与冯某的债务关系成立,也是其个人债务。

        为证明自己主张,仇先生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阿凤的借款与结清银行贷款、开小饭店无关,以及阿凤为了打麻将,经常将家中财物拿去典当,有时还将工资卡抵押给他人的事实。

        润州法院经一审认为,虽然阿凤两次向冯某借款合计5万元人民币均在仇先生与阿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原由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归还。同理,非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负责归还。

        冯某所称阿凤的两笔借款或用于归还贷款,或用于开小饭店,仇先生均举证证明银行贷款并非阿凤借款归还,结合被告举证证明阿凤生前嗜赌、常将家中值钱的东西典当,并导致离婚的事实,法院认定阿凤向原告借款合计5万元应为其个人债务,对原告诉求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家庭消费和经济生活需求的多元化,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由此导致的债务纠纷也越来越多。对于夫妻一方以家庭名义借贷较大数额的债务时,出借人需慎之又慎,最好请夫妻双方同时在场予以确认,如此既可为资金安全多上一道“保险”,也可以减少和避免争议或纠纷的发生。

        (润萱 陈路)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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