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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香醋维权榜上有名
2012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公布

发布时间:2013-06-06 10:4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在海关总署近日对外公布的2012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中,镇江香醋天津海关维权案件榜上有名。继2010年韩国反商标抢注案件后,镇江香醋再度成功防范了在海外市场上侵权事件的发生,有效保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据悉,这也是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维护的唯一上榜案例。

        自2009年镇江香醋商标进行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后,镇江市醋业协会积极与重点口岸海关配合,打击侵权,并配合相关海关先后成功办理了江门梅花香醋案件、宁波佐餐王镇江工艺香醋案件等多起有影响的维权案件。

        据悉,去年6月5日,天津海关认定上述出口的醋侵犯了镇江市醋业协会“镇江香醋”商标专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了没收侵权货物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对所没收的7188瓶醋予以全部销毁。此次维权成功后,醋业协会还将协同恒顺等会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出口镇江醋产品的监控,与江苏、上海、宁波、江门、天津等重点口岸海关紧密配合,从源头上避免侵权食醋产品流入海外市场。(戴慧 郑涛)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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