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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黑社会性质组织17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3-05-24 09: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23日,记者从丹阳检察院获悉,一起由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共同挂牌督办的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17名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0年年底至2012年9月间,被告人刘某通过提供统一食宿、发放工资等方式,先后纠集一批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刘某为组织、领导者,邱某、吕某、高某为骨干成员,陈某、夏某、任某、代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了攫取钱财、维系组织生存和发展,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百余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垄断了丹阳市滨江片区的地下赌博行业,获取了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并将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枪支、弹药等作案工具,严重干扰和破坏了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社会影响及其恶劣。

        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后,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赌博罪等9项罪名,对以刘某为首的17名被告人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丹检轩 谢勇)

来源: 作者:丹检轩 谢勇  责任编辑:盛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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