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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我市一家具企业商标险被撤销
工商部门帮助企业打赢了这场“商标保卫战”

发布时间:2013-05-20 08:5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场如战场,记者从镇江工商局润州分局得知,近日,我市奥斯罗兰家具厂的商标差点儿因竞争对手的恶意申请而撤销。目前,金山工商所已为该企业成功“保卫”了该商标。

        ■ 我市一家具企业商标险被撤

        今年年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收到了来自北京某商标事务所关于撤销江苏省镇江市奥斯罗兰家具厂“奥斯罗兰”商标的书面申请。申请称,据有关方面信息及调查了解,镇江市奥斯罗兰家具厂,已多年未使用“奥斯罗兰”注册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企业连续3年停止使用所注册的商标,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起撤销企业注册商标,为此申请撤销镇江该企业“奥斯罗兰”的注册商标。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根据北京该商标事务所撤销镇江市“奥斯罗兰”商标的申请,今年1月给镇江市奥斯罗兰家具厂发了公函,要求企业提供3年中使用“奥斯罗兰”商标的证据材料,在两个月内提供给国家商标局。

        ■ 工商助企业搜集证据打赢保卫战

        奥斯罗兰家具厂负责人程建强来自苏北地区,2003年,他向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奥斯罗兰”商标时,填写的通信住址是苏北老家。国家商标局所寄的公函邮寄到了他的老家,直到今年3月,这份公函才转寄到了镇江奥斯罗兰家具厂。

        程建强收到公函后,向润州工商分局金山工商所反映了情况。工商维权人员分析,很可能是竞争商家想撤销“奥斯罗兰”的商标注册权,从而达到注册近似或类似商标的目的。

        在距国家商标局公函提供证据材料的申诉期仅3个工作日的情况下,金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帮助企业准备了数十份材料和图片,证明企业没有停用商标,打赢了这场商标保卫战。

        ■ 工商:企业要加强保护商标意识

        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和商家一定要合法经营,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并尽早登记注册自己的商标,牢固树立品牌和商标意识。眼下,少数投机分子和不法商贩常会通过网络平台,披着合法的外衣,恶意制造假象,抢夺他人的成功商标、名牌商标。企业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及时向工商部门沟通反映。(姜建荣 吴华昆 王露)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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