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前天,市民王承霞向本报投诉称,她之前在大西路上一家“有意思”连锁休闲餐厅办理了消费卡,但一个月前餐厅却突然关门了,她向店主要求退还卡内余额,至今没有下文。
接到投诉后,记者陪同王承霞来到了京润国际门口的“有意思”连锁休闲餐厅(见图 张兆勇 摄)。店的招牌还在,但店里却是一片装修景象,里面的工作人员说,这里已经重新出租,准备开窗帘店。
“我家住在大西路和斜桥街交界处,当时办消费卡出于离家近,加之店方宣传办卡消费很方便。”王承霞说,在这里办卡的顾客,充值一般在200元到500元之间。她的消费卡总共充值300元,卡内余额还剩100多元。在餐厅关门之后,她与餐厅老板沟通了很多次,要求退还消费卡余额。但时至今日,一直没有收到退款。
与“有意思”餐厅相邻的是一家影楼,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之前也在隔壁餐厅办理了消费卡,同样尚未消费完。他们说,这家餐厅是半夜关门的,具体办理了多少张消费卡无法准确统计。记者拨打王承霞提供的餐厅老板手机时发现,电话已停机。
随后,记者联系上位于上海的“有意思”连锁休闲餐厅总店,负责江苏区域的王经理说,他已经接到镇江客户的一些投诉,接下来,总店会积极与加盟店的负责人联系,要求店主返还顾客消费卡里的余额。如果他不愿返还,总店将会利用签署的加盟条款,对其进行约束。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朱文喜介绍,根据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发卡机构按照规定终止预付卡业务的,应当向持卡人免费赎回所发行的全部记名、不记名预付卡。赎回不记名预付卡的,发卡机构应当核实和登记持卡人的身份信息,采用密码验证方式的预付卡还应当核验密码,并保存赎回记录。
“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有两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种是向消协投诉,一种是向法院起诉,后者是在前者不能起到作用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对于法院来说,这属于消费合同纠纷,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法院可以进行宣判。” 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