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四不”文明行动“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各辖市区委宣传部网络科,市级文明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参创单位,镇江文明网、金山网等网站:
按照中央文明办网络文明传播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全国广泛开展的“四不”文明行动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经研究,市文明办与市网信办决定联合开展“四不”文明行动“随手拍”活动: 一、活动主题 告别陋习,拒绝低俗,建设文明镇江,共享和谐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3年5月—2013年12月。
三、参与对象
面向全市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各地、各部门和相关参创单位要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积极参与,同时,要动员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道德模范、中国好人、镇江好人广泛参与。
四、活动要求
1.结合“走路不闯红灯、吃饭不剩饭菜、上网不说脏话、旅游不扔垃圾”主题,用手机、相机和DV随手拍下市公共场所的文明事、文明人,监督不文明陋习,将图片和视频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网上传播。 2.作品必须为原创,要真实反映镇江市范围内的文明或不文明行为现场情况;说明文字中必须注明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主题鲜明,引人深思;拒绝抄袭、合成、摆拍。 3.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入选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各辖市区文明办、市级文明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参创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同时,各辖市区委宣传部网络科以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有关处室要为参与者提供好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镇江文明网、金山网等网站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五、参与方式
活动参与者将图片和视频配以文字说明(包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或视频描述、评论、参与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从即日起发送至镇江文明网编辑邮箱35470145@qq.com,联系人:费菲,联系电话:13615288607。编辑将择优选择不定期录入“镇江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素材库”,供广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传播和评论。
六、评选程序
年终,市文明办将会同市网信办认真评审收集到的图片视频,并结合博客、微博、论坛传播情况,评选出图片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视频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获奖作品和作者进行公示并给与奖励。
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镇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