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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交通事故过半由电动自行车引发
交巡警部门继续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3-05-14 18:2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电动自行车经济、轻巧、美观、环保,给人们带来许多欢乐和便利,为此,在社会上不断普及。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无声的马路杀手,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5月14日记者从市交巡警部门召开的市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记者见面会上了解到,市交巡警部门将持续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

  据市交巡警部门统计,今年1-4月份镇江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1823起,致6人死亡,12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6.29%、、死亡人数上升500%,市区涉及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已占事故总量的50.61%,严重影响人民生命安全。

  由于驾驶电动车的年龄较为广泛,各年龄段素质以及对交通安全意识的理解程度各有不同,因此会出现种种违反交通法规的不良行为,导致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黄洪芳介绍,在今年市区1-4月份发生的6起涉及电动车死亡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的年龄最低在50周岁,最高在76周岁,平均年龄为64周岁。这一数据不难看出中老年群体驾驶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比较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通行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有些电动车驾驶人往往喜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也大多是快速如飞,横冲直闯。黄洪芳说:“电动自行车归属非机动车管理,应该走非机动车道,很多的为了图方便,为了快,就走机动车道行驶,这种违法行为也是我们这次整治的重点。”

  黄洪芳告诉记者,从电动车事故多发地点来看,电动车高发的路段主要集中在市区的城郊结合部,而且电动车事故发案时间总体是分布不均,相对集中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
 
                                       
                                       (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 高寅)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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