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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未成年子女购房父母可提取提取公积金帮忙

发布时间:2013-05-07 14:5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5月7日)上午,记者在金山网镇江论坛网络发言人板块浏览信息时发现,一个让很多有购房意愿的家长困扰的问题有了明确的答复。未成年子女独自购房,可以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网友“琦乐无穷”咨询称,名下有套房,早年用过住房公积金,已还清贷款。现在想用女儿的名义买了一套期房,两年后才交付。女儿还有七个月年满十八周岁,且户口不和他在一起。目前想准备一次性付款购买,不知道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随后记者联系到镇江市公积金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未成年子女单独购房的,其父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均为原件):(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提供);(2)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指18周岁以下);(3)《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付款发票。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4)提取人身份证。(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 唐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许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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