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虽然每个月也能挣好几千,但因为爱慕虚荣、迷恋名牌经常导致钱不够花,当句容男子张强看到独自行走的单身女子,不禁起了抢劫的念头。虽然事后只抢得45元,但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昨天,在句容法院的法庭上,听到宣判的张强后悔不已。
2011年8月某日晚,张强在开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单身女子独自行走,因为最近手头较紧,感觉此女子比较好“对付”,遂动起了抢劫的念头。
下车尾随后,张强看看四周无人遂上前施暴,女子以自己携带的雨伞反抗,却不是对手。张强当场抢得女子拎包,并致女子受伤。
事后经法医鉴定,女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张强打开包后发现有现金45元,便将钱揣进口袋而将银行卡、包等物品全部抛弃。没过多久,公安机关就抓获了张强。
诉至法院后,经法官审理认为张强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据刑法之相关条款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黄伟 任梅子 景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