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丹徒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1万元赔偿款,送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妻子童女士手中。这个长达16年的“骨头案”,在王某离世后,最终画上了完整的句号。
1997年10月,镇江市民王某和李某因购销产品发生纠纷,为维护合法权益,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李某同意分期返还王某赔偿款1万元,但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一直拒不履行。无奈,王某于当年12月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李某和王某又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于1998年2月底前全部付清。
岂料,此后李某却不知去向。因李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丹徒法院的执行人员赴多地查找李某的户籍信息,均未有任何发现。五次执行全都无奈中止。
一起看似简单的纠纷案,成为一桩难缠的“骨头案”,一拖就是16年。其间,王某因病辞世。今年4月,丹徒法院再次开展清理积案活动,本次负责承办此案的执行人员潘光耀将这起案件反复研究,并联系到了王某的遗孀童女士,希望她能提供线索。
童女士告诉潘光耀,1997年双方签订购销产品协议后,李某请自己的姐姐、姐夫做担保,担保证明还保存着。王某和童女士认为欠自己钱的是李某,并不愿累及李某亲属,因此都是申请对李某本人进行强制执行措施。
潘光耀立即带领一队执行人员通过公安机关查找李某姐姐李某某、姐夫张某的身份信息,经过仔细排查,终于锁定了该案的担保人李某某和张某。经过细致耐心的谈话,李某某和张某认可其为李某担保的事实,担保人李某某偿还了弟弟李某已经拖欠了16年的案款,“骨头案”至此画上句号。
(张海豹 吴婷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