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今年以来,丹阳市在99个市直机关部门推行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有效规范了“一把手”的权力,以确保关键权力的阳光运行。
为约束“一把手”权力,丹阳市出台《关于加强市直单位财务监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负总责,财务工作明确1名副职领导直接分管,对一定数额内的财务开支事项先由分管副职预审后由主要领导签批,或由分管副职直接签批报支;对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实行集体审批制度,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签批开支。
同时,深化监督制约,丹阳市要求各单位成立理财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本单位的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对外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由丹阳市纪委牵头,丹阳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蒋磊 佘记其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