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4月28日下午,京口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记者通报了备受社会关注的镇江色织总厂与大哥大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哥大娱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及执行情况。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金山网、电视台新闻频道、民生频道等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出席发布会。
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早在2007年12月,原告镇江色织总厂就向京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大哥大娱乐公司返还其承租的房屋,并给付合同期内拖欠的租金3700元以及赔偿合同到期后,拒不返还和继续占有该房屋给原告带来的损失60余万元。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承租期间扩建、改建房屋、添置设施、设备,均投入了巨额资金,要求原告给予补偿。
据介绍,京口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18日公开审理了本案,后因被告补充新的证据,因而在8月22日再次开庭审理。经审理后,法院在当年10月8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迁让出承租的房屋,将改扩建的工程移交给原告;被告给付原告租金3700元;赔偿原告损失302768元;原告补偿被告30万元。
法院判决后,被告大哥大娱乐公司表示不服,先后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和再审,均予以了驳回。被告对此结果仍是不服,还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于2011年12月10日通知被告,其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
据了解,本月28日上午,大哥大娱乐公司在解放路362号大楼采取外贴出巨幅告示和以悬挂液化气瓶的方式,对京口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迁让出该房屋的执行工作表示抗议,并将现场照片及其单方过激言论在网站上散布,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
就下一阶段的工作,京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喻石表示,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好法院工作职能。同时,将妥善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出现矛盾激化事件和社会负面影响。(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章晨 记者 原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