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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廉价药品产供销定价全部实行“一刀切”
首批10种廉价药品将统一售价

发布时间:2013-04-23 08:3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5月10日起,廉价药品产供销定价全部实行“一刀切”———首批10种廉价药品将统一售价。

        维C银翘片、复合维生素B等药品价格便宜,且药效不错,但近几年却频频出现廉价药“中标死”、普通药店买不到等情况。23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救活”廉价药,我省将对首批10种廉价药品销售价格实行统一定价,并于5月10日起执行。

        统一产供销售价

       保证廉价药各环节合理收益

        这10种廉价药品均为片剂,分别是鲨肝醇、呋喃硫胺、复合维生素B、谷维素片、氯氮平、复方地芬诺酯、维生素C、维生素B1 、维生素B6和硫糖铝,统一售价后价格均在三四元左右,其中最贵的氯氮平卖5.4元,最便宜的是复合维生素B,只卖2元。

        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全省廉价药品一直采用最高零售价的管理方式。之所以要改为统一销售价格,是因为这10种廉价药品都是临床需要、安全性较高、供应面临困难的药品。为保证廉价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环节的合理收益,特别是维护药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廉价药品正常生产与供应,最终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省物价局决定取消廉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管理方式,改为分环节制定统一销售价,具体为:统一出厂价格、统一批发价格、统一零售价格。

        据了解,实行药品零差率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将按统一批发价格执行,不得在此基础上另行加价。社会零售药店以及不实行零差率的各类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将执行统一零售价格。统一价格公布后,原药品经营单位执行的中标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同时废止。

        实施后统一售价略涨

       剩下的40种廉价药品将陆续实行

        记者发现,10种廉价药品统一零售价格与原最高零售价格相比,总体水平基本稳定,与原中标零售价格相比,价格有一定提高。是什么原因导致统一销售价格略涨?

        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份,我省公布了第一批《江苏省廉价药品目录》,进入目录的药品共50种,其中西药33种,覆盖了抗微生物类、解热镇痛类、心血管类、消化系统类等14类临床常见适应症。另外,目录中还有17种中成药,覆盖了解表剂、清热剂、扶正剂等10余类临床常见适应症。

        在这50种廉价药品目录中,很多都是老百姓熟悉的药品。比如感冒风寒经常吃到的藿香正气丸,一盒6袋装售价只有7元左右,而20袋一大包的复方板蓝根颗粒只卖10多元。这些药品价格非常便宜,且老百姓普遍感觉药效不错,但是由于利润太低,不少生产企业不愿意生产,以致近年来这些药品在药房经常断货,患者只好多花钱买高价药替代。

        要“救活”廉价药,就要相应提高药价,鼓励企业生产廉价药。省物价部门在考虑企业合理利润、市场情况后选择10种廉价药进行了定价。“目录中药品价格适当上调,不会太影响患者支出,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市场供应,保护百姓利益。”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我省仅公布了10种廉价药品统一销售价格,下一步还将陆续对剩下的40种廉价药品价格进行公布,统一销售价格。(戴慧 姚秀峰)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戴慧 姚秀峰  责任编辑: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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