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京口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开庭宣判了发生在长江镇江段112浮水域,一些采砂人员暴力妨害市水政监察支队打击非法采砂执法的案件。虞某、雷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公正审判。
去年10月30日晚,虞某得知监察支队可能至长江镇江段112浮水域采砂船上执法,遂纠约了郭某、雷某、张某等人在张某的指引下乘船陆续登上了停泊在长江镇江段112浮水域附近的一条无船名号的采砂船上,等候执法人员的到来。
23时40分许,当支队主要领导率领执法人员登上该采砂船进行执法时,等候在采砂船休息室的虞某、雷某、郭某、张某等人采用了强行拖拽、辱骂、威胁、殴打等手段,阻止执法人员执法,致使非法采砂船以及运输货船逃逸,并致执法人员受伤,在长江镇江段造成了恶劣影响。
案件发生后长航镇江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与支队执法人员一起进行了调查,调查中获取了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所佩戴的一块带有录影录像功能的“腕表”,“腕表”内真实记录下了执法人员遭到暴力抗法的全部过程,从而锁定了该案,使虞某、雷某、郭某、张某等人服法。
(濮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