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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江苏发文:禽流感患者医疗费全报

发布时间:2013-04-15 14: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镇江报业全媒体中心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江苏省相关部门下发文件,表示全省范围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治疗产生的费用将根据规定给予全额报销。文件有四条:

一、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诊疗、管理等有关方案、规范和指南及时开展诊疗和救治工作,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患者。

二、已在本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全额报销。

三、尚未参加上述保险制度的困难家庭患者,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予以解决。

四、对患者在参保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实行即时结算;对于因转外就医等原因不能即时结算的,要缩短结算周期,减轻参保人员垫支负担。

江苏省卫生厅表示,此前江苏禽流感患者所在医院从未向患者催缴费用,迄今为止没有出现因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的情况。这次发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因为是一个新型的疾病,需要及时救治,特别是危急重的病人可能费用比较高。经过江苏省多部门磋商,已经明确,对禽流感患者的费用,按照规定给予全额报销。(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 许益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许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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