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2011年底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3年12月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完成核实工作。
到2013年12月底,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完成核实工作,实现在行内业务系统中标识、查询、统计核实结果,依法对存款人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开立的虚假银行账户、假名银行账户、匿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依法中止为身份不明的存款人提供服务。目的是清理虚假和匿名账户,以有效打击洗钱、私设小金库等非法行为。
一、核实范围
需要核实的个人账户主要有两类: 1.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的且尚未经过身份核实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2.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目前尚未销户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个人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账户等各类人民币银行账户。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三年(含)以上未发生任何交易的,可以暂不纳入此次核实工作。
二、核实内容
核实的内容是存款人开户资料中留存的有效身份证件上记载的身份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照片。
三、核实方式及步骤
银行可以采用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向公安等身份证件发证部门核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鉴别等多种方式核实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同一存款人以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行内同一网点或不同网点开立的多个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可以只对其中一个账户留存的存款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存款人本人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共享该账户的核实结果。核实工作分为业务准备、技术准备、身份信息核查、疑义身份信息核实、相关账户处理、银行自查验收、人民银行检查、总结报告等八个步骤。
为何以2007年6月为界?
此次身份核查以2007年6月30日为界。由于2007年之前银行还没有上线“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办卡人可能持他人或者伪造的身份证开设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而且,当时还可以批量办卡,即一个人帮助很多人办卡,这可能会造成虚假账户存在。 2000年4月,个人存款账户开始实行实名制。但直到2007年6月,央行和公安部正式建成启动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才真正有效落实了实名制。银行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需要核对相关自然人居民身份证的,可通过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方便快捷地验证客户所出示居民身份证件的真实性。
为何要清理假名匿名账户?
近年发生的银行卡手机短信作案,几乎都是不法分子诱骗持卡人将资金转移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而这些账户绝大部分都是银行假名、匿名账户。腐败、金融诈骗也往往与假名、匿名账户相联系,实名制落实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这些违法犯罪活动,把企图以虚假身份证开户的不法分子堵截在银行体系之外。
哪些账户市民需要关注?
2007年6月30日年开设的银行账户,之后未提供身份证在银行办理过柜面业务的,如工资卡、定期存款账户、房贷卡等。(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 盛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