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将低价酒勾兑并灌装成高档酒,昧着良心赚黑钱,短短9个月便售出275箱。近日,句容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和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1年底以来,张某利用回收的白酒瓶和包装盒,采用勾兑手段将低档白酒灌装为“天之蓝”、“国缘”等高档白酒,伙同他人雇刘某驾驶机动车向南京江宁、镇江句容等地销售。
其中,张某参与销售伪劣白酒共计275箱,销售额共计人民币11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句容地区商店尚未销完的假冒伪劣白酒,并在张某暂住地查扣到尚未销售的伪劣白酒共计46箱,合计价值人民币2万元。刘某在明知张某销售的是假冒伪劣白酒情况下,仍帮其运送。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刘某在白酒销售中以次充好,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据相关法律做出如上判决。
(黄伟 张贝福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