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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2万元购粮款失而复得
4位好心人拾金不昧,丹阳警方多方核实“满月”后归还——

发布时间:2013-03-26 09: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64岁的丹阳珥陵镇农民陈德福路上遗失大笔购粮款,心急如焚。但因为当时就要过年,他担心家人着急选择默默承受,没有报案。然而令老陈喜出望外的是,时隔一个多月后,这笔巨款竟失而复得,他由衷感谢4位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整个事情还要从今年春节前两天说起。据老陈讲述,当天他骑着三轮摩托车到附近几个农户家中收购粮食,当他到了第三个农户家时,突然发现放在衣服左口袋里的2万元粮款竟不翼而飞了,当时这笔钱是用塑料袋包着的。老陈一时吓呆了,立刻原路返回寻找,但一无所获。回到家后陈德福又急又气,但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他没有声张。

        不过,令陈德福万万想不到的是,他用塑料袋装着的那笔现金,正好被丹阳广电集团网络公司员工黄金坤和当地村民陈国平、徐金和、潘俊义看到,四人一起将捡到的钱,全都交给了辖区横塘派出所,经核点一共是19466元。此后,由于没有失主报警,民警和黄金坤等人一起商量,决定借助媒体寻找失主。招领新闻登出的第二天,老陈就从电视上看到了,并于2月19日迅速赶到横塘派出所报案认领。

        接到老陈的认领报警后,有一个问题出现了,那就是捡到的钱总共是19466元,与陈德福报案登记的金额不太相符。经老陈回忆,当时他丢失的现金总额是20100元。那么,如何证明陈德福就是这笔钱的失主呢?此后,民警根据老陈的表述,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比对工作。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根据老陈反映的情况,按照当时丢钱的地点进行核实,虽然有点出入,但跟老陈说的钱基本上相差不大。此外,一个农村老汉,哪里来这么多现金,警方又找到了老陈的“上下家”。了解到老陈从农民手上将稻子收来,然后再贩卖给需要的农户。而当天一户买家就支付了1.8万余元的收购款,加上老陈身上的余款,总共是20100元。

        除了上述的仔细查核外,警方还列出了一个月的“等待”时间。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内,确实没有其他失主报案丢钱。结合调查反馈信息,最终反复核查认定陈德福就是这位失主。3月21日上午,警方将19466元现金如数归还到了陈德福手中。

        (虞瑜方 景泊 余宽平)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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