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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建材市场,价格如何不再“水深”?

发布时间:2013-03-15 10: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三班京晚消费直通车昨日开进红星美凯龙、亿都家居建材城、月星·九润等市场—— 

        14日,最后一班京晚消费直通车来到红星美凯龙、亿都家居建材城、月星·九润等家居建材市场,就家居建材的价格问题进行了探访。

        对于家具建材市场,市民们普遍第一反应就是“水很深”,标签上动辄数万的商品,底价究竟在哪里?怎么才能摸得到?同城比价是否有据可循?走访中,市民质疑颇多,他们希望市场能够给出一个真正的“明码实价”,别再让人雾里看花。

        质疑一

        “最低成交价后再降15%”?最低成交价是变数!

        一套音响9万多元,一套沙发三四万元,一张床特价后还要1万多元……

        “现在的家居建材价格都高得吓人。”一路走访红星美凯龙,市民代表陆女士一路感叹道,每个商品都明码标价,但价格让人实在吃惊。

        商场内,“反虚假让利,最低成交价后再降15%”的活动海报随处可见。但让市民代表疑惑的是,什么是最低成交价?

        在“反虚假让利,最低成交价后再降15%”下面,两排小字或可解疑,“活动期间,顾客在商场购买家具建材,并至统一收银台付清全款(负一楼建材除外),即可在商户给出的最低折扣的基础上再享受商场提供的15%优惠补贴。单张销货订单最高可减4999元。(余款、特价及样品均不参加活动。贴现在各收银台进行!)”

        “商户给出的最低折扣,还是得由消费者先跟商家砍价。”陆女士质疑,在她看来,“最低价”外再降15%看似诱人,但这反而成了考验消费者砍价能力的测试。

        对此,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工作人员王馨认为,最低成交价其实就是一个变数,“因为这是商家和消费者一对一的最终成交价格,是‘我’对‘你’个人的最低成交价,而不是商铺品牌商品的最低价格。”换言之,再换另一个消费者来买,面对的也许就是另一个最低成交价。

        质疑二

        “原价8010元,套餐价3399元”?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折扣优惠看起来挺给力的,可这套餐价还不知道是真是假。”在某卫浴品牌宣传海报前,市民代表张女士感叹,海报上原价8010元的某分体坐便器、台下脸盆和脸盆龙头、浴缸花洒龙头,如今套餐价卖3399元,原价12080元的分体坐便器和智能坐便盖,如今套餐价卖4399元。

        卫浴商品的原价能卖这么贵?市民代表们纷纷议论时,王馨指出,这可能涉嫌价格欺诈,而问题就出在了“原价”两个字上。

        王馨指出,所谓原价,应当是商品在本经营场所7日内的最低成交价。这与老百姓认为的原价大不一样,“我一直以为商家贴的标签上的价格就是原价。”市民代表恍然大悟。

        王馨介绍,宣传中出现“原价”字样,商家必须提供成交记录作依据。虽然消费者不一定能查询到商家销售的最低价格,但购买商品前可以多留心,多花心思比价格,“其实消费者真正在乎的不是原价多少,而是真正花了多少钱买这样东西。所以还是货比三家多考虑,要看商家是不是真的优惠了。”

        事实上,“原价”针对的是一种促销优惠,对应的是“现价”,通常是原价高于现价。如果商家7日内都没有销售,那就往前推,以最近的一次成交价格为原价标准。

        质疑三

        “同城比价3倍返差”?价比同城或是促销口号!

        在红星美凯龙的宣传单首页,市民代表对“同城比价3倍返差”字样颇感兴趣,认为这是商家挑战全城最低价的一种手段。但也有市民代表提出疑问,“比价真的可以返差吗?”

        暂且不论是否可以真的得到返差,事实上,同城比价成了不少家居建材市场、数码卖场吸引眼球的方式之一。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同城比价,必须比的是同型号、同材质、同规格的商品,事实上,相同品牌家具建材店铺,即便在各家居建材市场都设有店面,大多也是同一老板,因此售价肯定一致,少数不是同一个老板的,卖的商品也是各有不同。因此,同城比价根本无从比起,所谓“同城比价”,其实只是商家促销宣传的一句口号。(阿泰)

         家居建材类商品价格投诉不太多 特殊商品成投诉热点

        家居建材类商品

        价格投诉不太多

        特殊商品成投诉热点

        本报讯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获悉,近年来,有关家居建材类商品价格的投诉并不算多。长期以来,投诉热点大多集中在以普通木料冒充名贵木料,以贴纸、贴皮充实木,空心充实心等方面。随着家居建材市场的日新月异,特殊商品如何正确使用已成为一个新投诉热点。

        去年,奚某在扬中某品牌瓷砖店购买了200箱价值2万元的品牌瓷砖用于外墙装潢。瓷砖贴到墙上后,他发现瓷砖因有色差导致大面积“花脸”,严重影响整体美观。随后,他多次找商家解决,但商家只同意赔偿2000元。

        去年7月18日,奚某向工商12315投诉。工商人员找到商家,商家说奚某购买的是花色砖。既然是花色砖,为什么会出现“花脸”现象?商家解释称奚某未按花色排序贴。但奚某认为,商家产品的包装箱上或包装箱内没有说明书,商家也没有事先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工商人员指出,在这件事上,商家存在一定过失。对于应按花色排序贴才能达到装潢效果的花色砖,商家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商家未提供产品说明书,也没有进行提示,从而导致消费者受损失,商家应予以赔偿。经协调,商家同意赔偿消费者10000元及30箱瓷砖。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有特殊要求的商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如有必要,可要求商家演示一遍。(记者 王露)

来源: 作者:阿泰 王露  责任编辑:盛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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