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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发布:镇江201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发布时间:2013-03-13 15:1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9.句容房产企业强扣违约金案

        【案情介绍】

        2012年3月15日句容工商12315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我市某房地产公司随意扣除违约金,该房产公司扣了其20000元的退房违约金。消费者认为房产公司与其未事先约定,且扣减的比例又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消费者在与房产公司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工商部门投诉了此事。

        【办理经过】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申诉方取得联系,经过现场查阅购房合同发现,房产公司在购房合同中并未就退房违约金有明确规定。

        【办理结果】

        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指出,在这件事上,房产公司负有一定的责任。房产公司没有在与消费者签订购合同时,就相应的违约责任格式条款作明确的规定,从而在违约责任的执行上存在明显偏向售房方利益。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经调解房产公司同意将多扣除的10000元退还消费者,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消费警示、提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签订类似购房、购物合同时,要仔细审阅相关的格式条款项,特别是有可能产生赔偿的违约条款,这是对自己切身权益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在遇到不公平、闪烁其词的格式合同,可及时向工商12315或有关部门投诉,甚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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