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着力推进基层消防工作
本报讯 3月4日下午,新区政法委在姚桥镇政府召开了“全区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现场推进会”,各镇、街道分管安全领导、各安监站站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及消防民警参会。
会上通报了2012年基层乡镇和农村基础消防工作开展的情况,要求各镇、街道学习先进,认真研读基层消防网格化文件资料,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带动全区消防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又悉,3月4日下午,江苏九鼎环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孙伟来到姚桥镇消防队,捐赠了本田JBQ6.2/18消防泵1台和6.8L消防员空气呼吸器3具,新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文为其颁发了“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纪念证书”。(沈金芬 新风)
直通巴黎 赢在新区
彭 鹏
3月1日,镇江新区在大港体育馆举行活动,欢迎“直通巴黎”中国乒乓球男队全体人员。图为刘国梁向新区体育馆赠送乒乓球拍。 张斌 摄
3月5日晚,经过五天的激烈角逐,“直通巴黎”选拔赛落下帷幕。脱颖而出的5名乒乓国手赢在新区,将从新区出发,向巴黎冲刺。五天的顶级赛事,对国手是一次大考,对新区同样是一次大考。这次,我们交上了一份完满的答卷。
赢在新区,掌声是对新区各项建设成果的充分肯定。近几年,新区城市化步伐紧张而有节奏地向前迈进,片区城市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完善给本次赛事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也正是基于这点,中国乒乓球男队选拔赛来到了新区。走出比赛场馆,我们看到了道路交通、商业配套、城市功能的提升与完善,一切都是紧张有序、有条不紊,项目化推进和城市化融合,让新区倍有更加前行的信心和力量。
赢在新区,掌声是对新区人精神风貌的充分肯定。组织、调度、观赛、离场,以及不断响起的喝彩,赛场中充满对运动员的尊重和对运动精神的致敬,六千人体育馆始终动静相宜、相得益彰,新区人民精神风貌体现得淋漓尽致。有这样的观众,我们更有信心办好新区的每一次活动,有这样的群众,我们更有激情建设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赢在新区,掌声是对新区整体形象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五天的现场直播,全国三十余家媒体的全程关注,“镇江新区”字眼频频出现,全国亿万视线不断聚焦,新区知名度与美誉度再次晋级。正是我们区域竞争力的不断增强,让中国有了关注新区的理由,正是我们区域整体形象的不断提升,让人们看新区有了缤纷的视角。
“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为新区甲板起飞提供了新的思想推动力,这种精神何尝不是新区“跻身二十强、率先现代化”所需要的精神力量。共持执念,我们赢在新区。
丹高电器关爱职工促和谐
本报讯 镇江新区丹高电器有限公司注重和谐企业工作创建,以真情、真心关爱企业员工,日前,该公司被市劳动关系和谐达标企业评价委员会评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达标企业。
丹高电器有限公司始建于1987年,主要生产绝缘件、互感器、旋转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等产品。该公司把尊重与关爱员工作为企业工作的出发点,投入经费,建立了文体活动室、荣誉室等职工活动场所,并通过每年组织员工外出参观旅游,为企业和谐发展实现双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还设立了互助金,凡是生活困难的职工均可得到公司的无偿资助;规定有困难的职工可直接找企业,给予最高额5000元的借款。近年来,企业每年都签订共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集体合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共为110名职工由集体每人年交费30元,在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办理了重大疾病保险。
2003年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国家民政部追认的革命烈士赵吉仁牺牲时,16岁的女儿赵笑刚上高三,全家生活陷入困境。丹高公司得知后,主动承担起赵笑的学习、生活等费用,一直供她大学毕业。企业总经理张宝忠还十分注重、关心地方经济、教育、集镇建设等各项社会事业,据不完全统计,已累计捐款捐物70多万元。(翟天云)
开发区法院三道工序 “净化”失足少年
本报讯 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出台,为未成年罪犯的管理和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镇江开发区法院抓住这一契机,坚持庭前法律教育、庭中悔罪教育、判后鼓励帮教的三道工序,对失足少年进行“净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前做好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律教育,利用提审、传唤被告人及送达起诉书等机会,鼓励他们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检举他人的犯罪事实,争取自首或立功。
庭审中做好悔罪教育,敦促被告人主动交代罪行。该院利用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的调查和法庭举证这个机会,与公诉人、法定代理人、律师等相互配合,努力提高教育成功的机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宣判后做好鼓励帮教教育,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克服盲目乐观与消极悲观情绪,明确告知回到社会的缓刑少年如不吸取教训可能重蹈覆辙,而判实刑的未成年犯只要努力改造可获得减刑,使他们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做好投入改造或接受缓刑考验后回归社会的心理准备。(兴园)
非法采矿逐利以身试法获刑
本报讯 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采矿案作出判决,涉案人朱某、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9月,被告人朱某承接了镇江新区烟墩山路以西某公司项目场平工程。受利益驱动,在该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在场平项目范围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2011年11月,朱某将该非法开采工程转让给被告人王某(曾因非法采矿罪于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2万元)继续实施非法开采。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采取蹲守等措施,于2012年2月20日当场查获这一非法行为。
经有关部门鉴定,朱某、王某等人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巨大,已涉嫌犯罪。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将朱某、王某非法采矿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5万元,与前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7万元;对涉案赃款15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仲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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