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如何把镇江打造成台资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台企发展的新高地、台商优质服务的新高地?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成员会议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主任李茂川要求,34家成员单位要保持好目前的好态势,实现好今年的目标任务,履行好部门的职责。
会议通报了全市贯彻落实《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情况,讨论通过了为台商提供优质服务的实施意见。据了解,《条例》全文共34条,着眼于台商普遍关切的问题,突出了对台湾同胞投资者财产权、生产经营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细化了投资审批登记手续、投资方式、扶持政策和服务、侵权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力求做到“有特色、可操作”。
副市长、协调委员会副主任李卫平出席会议。(记者 石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