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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调查执行业务入驻新区行服中心
本报讯 针对镇江新区纳税人数量多、税源结构复杂的问题,日前,市国税局调查执行业务正式入驻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完成了税收基本事项的整合前移。这是国税部门继去年七月在行政中心设置了国税办事窗口后,又一惠民举措。
据介绍,在受理纳税人提交的涉税事项申请后,当时即可将资料转移至调查执行人员进行调查核批处理,缩短了涉税事项的处理环节和时间,解决了受理、调查、核批之间的前后台脱节、纳税人不满意等问题,避免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多头奔波的麻烦,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模式由“管户制”向“管事制”全面转化。此次基本调查执行事项入驻行政中心,国税部门做了充分的准备,全面梳理基础管理职责和专业化管理职责,整合管理职能,优化管理流程,细化税收征管基础环节的职责分工。通过调整部门职能和明晰岗位职责,理顺业务之间的衔接,优化职能配置,将绝大部分涉税审批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窗口,实施业务重组,优化办税流程,最终简化工作环节,方便纳税人办税。(吕小平 朱兵)
新区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本报讯 2月19日下午,镇江新区召开全区水利重点工程推进会,全面部署2013年水利设施建设工作。
2013年,新区水利设施建设工作列入了全市4大行动计划之一,长江堤防、捆山河、团结河、跃进河、沙腰河整治等重点工程都在全市660项重点工程之内。
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全区水利工程的建设主体,通报了各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据介绍,总体情况不容乐观,除团结河、捆山河局部已经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外,其余重点工程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困难,项目征地、违建拆除、补偿款拨付、居民矛盾协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正常施工。
会议指出,各镇、街道要加快征地进度、保证项目尽早开工,交投公司要加大现场机械、人员等投入,确保在5月份汛期到来之前将所欠的进度补齐。各部门要采用倒排工期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项目统筹调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新风)
中国电能云平台在新区正式上线
本报讯 日前,中国电能云平台在镇江新区正式上线,该平台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帮助全国电力用户提高电能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电能消耗,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中国电能云平台是一个标准化、开放式、可联动的云计算平台。它依托我市的“云神工程”,建设包括电能智管、能效监管等功能在内的电能源平台。通过电能数据采集器,实时监测企业用电负荷,甚至细分到每道工序、每台设备的用电情况,从而降低单位产品的电能消耗。
目前,我市的云计算中心已经建成了中国电能服务网以及镇江电能服务平台等电能数据中心。中国电能云平台上线后,将在原有基础上,重点建设省内其他12个省辖市的电能服务平台和3个省级电能数据平台,预计2015年全面建成。(敏行 朱敏 钱钢)
丁岗镇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本报讯 2月17日上午,丁岗镇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大学生村官、6个行政村、社区干部大会,下午又分别召开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对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部署。
会上,传达了市委“创新争先、实干兴市”动员大会及新区节后相关会议的精神,要求全体干部,尽快从节日的氛围、状态中调整出来,迅速进入工作角色。
面对2013年全镇征地拆迁、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的实际,镇党委、政府要求:一要有坐不住的紧迫感,及早谋划好全年工作;二要有超常规的举措,落实好重点工作,细化措施;三要有时不我待的危机感与强烈责任感,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四要有强有力的效能保障,加强效能建设。
会议要求各层各级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多做过细的工作,着力化解好各类矛盾。要以敢想、敢闯、敢拼的亮剑精神,抢抓机遇、务实创新,以完善的推进措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更大力度、更深层次地开展“对标找差、创新争先”活动,把全镇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都凝聚到“创新争先、实干兴镇”的实践中来。
(翟天云)
平昌农副产品直营市场开业
本报讯 日前,镇江平昌农副产品直营市场隆重开业。这是新区为丰富市民菜篮子,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送温暖”工程,也是新区全力打造的一项民生工程。
据介绍,市场位于江苏省最大的单体安置小区平昌新城,以56000亩万顷良田为依托,以新区农业产业园为产品原料基地,“农超对接”构筑交易平台。市场区位布局整体规划为“七区一中心”,即:蔬菜区、果品区、海鲜水产区、物流配载区、加工配送区、冷冻荤副食品区、粮油副食品区和农副产品检测、检疫中心,将提供生态、价廉的产品,辐射周边乡镇,惠及数万城乡群众。(贾林 新风)
连环借车出事故 责任究竟谁来负
本报讯 因为连环借车出事故,引发了损害赔偿,责任应该谁来负呢?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2年3月的一天,在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后,因赔偿问题,事故中死者的家人诉讼到了法院。据了解,肇事车辆所有人为徐某,案发前日他将车借给了有驾驶资格的陆某,陆某与陈某、王某共同驾车出行。中途陆某与陈某有事离开,未拔出车钥匙。醉酒且不具有驾驶资格的王某提出借车兜风,陆某与陈某没有阻止,王某私自开车出行,途中带上正在上网的小张一起兜风。结果王某因醉酒驾车撞上路灯,小张被抛出车外,重伤不治身亡。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小张不负任何责任。王某因醉驾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这起交通事故,究竟责任由谁来负?原告小张家人认为徐某系车主,陆某默许王某开车肇事,三人对事故均负有赔偿责任;王某认为小张明知其醉酒,还跟车兜风,小张本身亦有责任,同时认为小张死亡时已不在车上,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徐某认为将车借给陆某,自己不承担责任。
最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将车借给有驾驶资格的陆某,徐某不承担责任;交强险只对被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限额赔偿,事故发生时小张系车上人员,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王某没有驾驶资格醉驾肇事,导致小张死亡,应承担赔偿主要责任;陆某将车辆交给不具有驾驶资格的王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次要责任。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40万元,陆某赔偿15万元。(兴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