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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向困难群众发放慰问补贴两千八百万元

发布时间:2013-02-18 08:5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保证全市困难群众过好春节,我市向近6万名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众发放了“适度普惠性节日慰问金”和“一次性生活补贴”2841.5万元。

早在2008年,我市就已经向城市低保对象实行适度普惠性的节日慰问,这一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2012年以来,我市进一步扩大发放范围、统一标准,市区范围按照城乡低保1人户400元、2人户600元、3人及以上户80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400元;优抚对象每人500元的标准,共发放“适度普惠性节日慰问金”1275.62万元。

另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每人300元、优抚对象每人36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200元,全市共发放1565.88万元。(陈耀辉 叶明旻)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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