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年终奖?
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有的还包括了旅游奖励、物质奖励等,是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也是可给可不给的一个项目。
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B 年终奖怎么发?
双薪制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苦劳”的感谢。
绩效奖金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公开。
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其他 除了发放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
C 年关跳槽,年终奖能不能泡汤?
岁末年初,正值不少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高峰期。就劳动者目前普遍关心的年终奖问题,劳动保障部门作出权威解释:用人单位不能为了限制员工在年关跳槽而拖延发放年终奖,部分单位把年终奖当作“留人奖”的做法,属于侵权行为。
“年终奖争议”较为常见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一是用人单位对“不在册”的员工拒发年终奖。例如,一家外资企业的10名技术人员,去年10月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约。前不久,他们得知企业开始发放上年度年终奖,于是前往申领。但企业以“年终奖发放范围为发放时仍在册的员工”为由,拒绝发放。
二是“年关跳槽,年终奖泡汤”。对于这一比较“通行”的做法,用人单位的理由是“铁了心跳槽的员工已经没有价值了”。有的用人单位还认为,年终奖并非法律规定需要发放的收入。
对此,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专家提醒,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而并不只是用人单位激励员工、留住人才的手段。对于“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
专家指出,对于部分用人单位将年终奖变异为“留人奖”的做法,情节严重的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有关部门将以侵权论处,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王露整理)